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江西星亚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的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江西星亚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的公告
经查,江西星亚医药有限公司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鉴于该公司经营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等规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该公司采取暂停药品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该公司停业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告。
附件:江西星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等情况
江西星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等情况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高新区沙河口路16号综合楼二楼203室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经济开发区天龙山路22号1号厂房(南华医药赣州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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