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西祥益鼎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设贸易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西祥益鼎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设贸易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
报来《关于恳请对江西祥益鼎盛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越南新设祥益鼎盛(越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20万美元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外资字〔2024〕188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江西祥益鼎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设贸易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祥益鼎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设贸易子公司项目
江西祥益鼎盛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20万美元通过香港子公司在越南新设贸易子公司,在当地开展电子元器件的营销业务。其中,200㎡办公场地及宿舍租赁费5.34万美元,10名员工薪资费用11.32万美元(含国内派遣5人),差旅、办公等业务费3.34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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