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大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修缮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YH2025-DY-Z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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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大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修缮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YH2025-DY-Z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修缮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修缮维护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0:00 至 2025年04月22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04月2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
地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江西大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名称: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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