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
2021-07-28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南康招字[2021]第13号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已由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康发改投资审字〔2021〕17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
2、建设地点: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太窝乡、镜坝镇及唐江镇。
(1)建设内容和规模:包含格力基地场地土石方平整、7条道路和一个立交工程,分别为:
①格力基地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平整格力基地场地土石方约636.3亩。
②城西大道西延二期工程(含城西大道西延二期起点至X670县道花树村村道改线顺接项目):项目起于大广高速朱坊互通,与规划的G357公路相接,终点位于格力产业园,道路全长约4.35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米;另修一段顺接道路,起于城西大道西延二期起点终于X670县道,两端高程相差18米,长度约500米。
③城西大道支线线位):项目起于城西大道西延二期工程,终点位于格力产业园西北角,路线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米。
④庄稼大道三期工程:项目起于庄稼大道二期终点,终点位于朱坊大道,道路全长约2.3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规划控制红线米。
⑤格力大道跨康唐路高架桥工程:项目为格力大道与康唐路交叉口改造,为2层菱形立交形式,格力大道主线上跨康唐路、地面平交,其中桥长260米,全长585米,桥宽25米,标准路幅宽52米。
⑥城西大道至朱坊圩镇道路工程:项目起于城西大道西延二期,终点位于朱坊乡,道路全长约3.3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米。
⑦大自然地块东侧道路工程:项目起于格力大道,终点位于赣郴铁路,道路全长450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米。
⑧大自然地块西侧道路工程:项目起于格力大道,终点位于赣郴铁路,道路全长600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米。
⑨黄祖炎大道部分道路工程:项目起于格力大道,终点位于赣郴铁路,道路全长300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招标范围: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招标内容包含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勘察设计部分: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②施工部分:完成设计部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埋管工程、绿化工程等),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等。
③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④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本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107193.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68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26.74万元,预备费6530.83万元。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0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江西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含)以上;
(3)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1)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可由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担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2)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3)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4)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市政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6)设计团队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应配备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园林专业和造价专业人员各1人,提供相应专业的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7)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计团队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2021年2月至 2021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上述人员中有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还应提供相关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年龄不得超过65岁。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执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按自动弃权处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总数蕞多不得超过3家(其中勘察单位蕞多不得超过1家、设计单位蕞多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蕞多不得超过1家)。
6、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和投标人员登记,投标企业、本项目拟派的勘察负责人、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勘察设计单位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7、省外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 “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本工程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蕞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规定);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赣州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⑦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⑧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6个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⑨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的是与上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注:存在以上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9、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年7月28日2021年8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网站。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扫黑办举报电线、本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采用“设计”端口,各潜在投标人需从“设计”端口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文峰大道23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10栋7楼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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